新闻广告

新闻广告

通化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2014年第17号)通化市医疗器械咨询代办代理公司

2022-03-05 11:50:36     167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通  告

2014年 第17号


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

  为指导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工作,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现予发布。2014年10月1日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械〔2007〕240号)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9月11日

  

2014年第17号通告 附件.docx



来源:网络 或国家官网


提醒:文章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欢迎留言指正和交流。且读者不应该在缺乏具体的专业建议的情况下,擅自根据文章内容采取行动,因此导致的损失,本运营方不负责。如文章涉及侵权或不愿我平台发布,请联系处理

image.png

src=http___www.yzkj01.com_upfiles_801_202003_2020030210053543029.jpg&refer=http___www.yzkj01.png


通化市注册证延续产品检验要求及临床评价指南

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通化市医疗器械企业需要在注册证到期前6个月内提出延续申请。镇江捷诚医药为通化市企业提供专业的注册证延续服务,包括延续申请材料编制、产品检验协调、临床评价资料准备等,帮助通化市企业确保持证经营不受影响。

通化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及材料清单

通化市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格的仓储设施、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等。镇江捷诚医药为通化市企业提供专业的许可证代办服务,协助通化市客户完成场地选址、制度编制、人员配置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审批。

x

咨询

联系电话 18306119905 联系电话 17606129905 在线咨询
☆欢迎收藏